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控制标准规范
1、风管加工的强度和严密性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风管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
2、防火风管和排烟风管的本体、框架及固定材料、密封垫料应为不燃材料;防排烟系统的柔性短管必须采用不燃材料。
3、风机盘管和管道的绝热材料进场时,应取样复试合格。
4、风管系统的支架、吊架、抗震支架的安装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5、风管穿过墙体或楼板时,应按要求设置套管并封堵密实,当穿过需要封闭的防火、防爆的墙体或楼板时,必须设置厚度不小于1.6mm的钢制防护套管并应用不燃柔性材料封堵严密。
6、空调用冷(热)源及辅助设备、风机与空气处理设备的技术参数和产品性能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7、空调水管道系统安装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并应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8、空调制冷系统、空调水系统与空调风系统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9、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与调试后的结果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10、复合风管内层应使用不燃或难燃且对人体无害的材料。
11、连接空调用冷(热)源设备的燃油管道系统应设置可靠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12、连接空调用冷(热)源设备的燃气管道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