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关于补办2014年全省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和资格证书审验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工程造价员管理部门,工程造价协会、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价协[2011]021号文件和《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豫价协[2006]13号)的有关规定,2014年河南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发布了豫价协[2014]7号和[2014]8号文件,对证书号豫10开头的造价员进行了继续教育和2014年审验。现对未能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和审验登记的人员,安排限期整改。整改时间过后,对继续不参加继续教育和审验登记的豫10开头造价员进行清库。
整改时间为:2015年7月24日至2015年8月30日。
各市报送资料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30日。
河南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