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豫建注册[2016]6号
各有关单位、造价工程师: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中价协[2007]02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改进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形式的五点意见》(中价协[2015]039号)(以下简称五点意见)及《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2016年至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价协[2016]6号)的要求,现将我省2016年至2017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形式和学时认定标准
1.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2016-2017年度应完成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形式及学时认定标准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暂行办法”和“五点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2.注册造价工程师可自愿选择参加60学时中价协的网络教育(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也可按照继续教育标准和要求参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组织的内部培训,并接受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二、参加人员范围
全省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以及持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未办理初始注册的人员。
三、网络继续教育内容
1.必修课程:使用由中价协组织编写的2016年至2017年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必修课统一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五)》(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统一教材)。
2.选修课程:“工程计价方式的改革与发展”、“职业道德建设——北京仲裁委的经验”、“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建设工程全寿命周期管理和价值管理”、“建筑业价值工程(VE)”、“计量支付与结算的高级专题”、“新公司法对造价咨询企业未来发展的影响”、“中国建筑业PPP项目:盈利模式的'谋定'与'后动'”、“结合工程造价相关案例进行法律评析及实务操作讲解”、“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新技术”、“工程定额的管理”、“工程总承包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国际工程造价管理”、“水电工程设计概算人工费调整机制及方法专题研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信息化建设”、“中国高速铁路工程施工技术”及“中国电力工程特高压专题”、“市政工程沉管隧道施工工法”等内容。
四、网络继续教育工作安排
1.网络教育时间安排:从2016年4月6日起,造价师进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www.ceca.org.cn,点击进入页面右侧注册造价师网络继续教育系统栏目,按照学习流程提示进行操作。
2.课程开通与播放时间:
30学时必修和30学时选修课程:2016年4月6日-2017年12月31日。
3.收费标准:30学时必修和30学时选修课程的费用为615元/人(含必修课教材费及快递费)。由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保公司)负责收费、开具发票、开通网上学习。
4.交费方式:
(1)个人网上支付:登录网站,即时交费,即时开通。
(2)邮局汇款:
收款人: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806室
邮政编码:100083
(3)银行汇款:
收款人: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北京海淀区知春路支行
账号:100730370350010001
学员个人若通过邮局、银行汇款交费,需在汇款单事由栏注明:姓名、建造号、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并将汇款单传真至正保公司。
学员个人交费的,开通课程后可登陆中价协注册造价师网络继续教育系统,点击“申请发票”,填写发票单位及收件人详细邮寄地址(这一步骤必须操作,否则无法邮寄教材和发票)。学员若由单位统一交费,请准确填写《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学习报名表》(见附件),连同汇款单一并传真至正保公司。教材及发票将一同邮寄收件人。汇款到帐2-3天后即可开通学习。
正保公司传真:010-82330766.
5.网上学习咨询电话:
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如遇网络技术问题,可直接拨打24小时客户服务电话:010-82326699,4008105999.
五、学时证明及要求
1.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造价工程师,必修课学满30学时且需要通过网上考试合格,选修课需要学满30学时,即可从“中价协”网站下载打印《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作为我省造价工程师完成60学时网络继续教育的凭证。
2.按照建设部第150号令要求,取得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是造价工程师申办延续注册和逾期初始注册的重要条件,因此,请各位造价工程师及时学满规定学时,完成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
六、其他
1.根据中价协会员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对上一年度足额交纳会费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下一年度每个单位有10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可免费享受30学时网络教育学习的优惠。
2.非参加中价协注册造价师网络继续教育系统的学时认定,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按规定办理。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方式:
电话:0371—63870275、63820848
地址:郑州市经八路29号建设科技大厦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