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我厅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关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月08日至2019年10月18日。
公示期内,发现所公示申报资质企业有问题的可以反映举报。举报或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我厅对反映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保密。上述单位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进行陈诉,陈诉材料请于2019年10月18日前上报到我厅政务服务大厅,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单位:
科技与标准处(河南建设大厦2051室):0371-68107586
政务服务大厅(河南建设大厦):0371-66255529
监督举报电话:0371-68080868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89号
邮政编码:451461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2019年10月08日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事项名称 |
公示结果 |
1 |
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甲级延续 |
同意 |
2 |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甲级延续 |
不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