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业施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
周建建〔2018〕29号
各县、市(泛区农场、周口监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建筑业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及其专职从业人员市场行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河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暨资质标准实施细则》(豫建建〔2015〕49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建〔2017〕226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在周口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已取得资质证书的建筑业施工企业。
二、考核内容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主要人员数量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是否足额缴纳企业主要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
3、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工伤保险缴纳情况;
4、有无固定的营业场所,办公设施及办公条件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并对安全、质量科室设置和标准规定的场地、机构、设备进行现场核查;
5、企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工作人员是否熟知并按规定执行;
6、是否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上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三、核查方式及步骤
1、2018年9月30日前,各县、市住建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建筑业施工企业进行资质动态核查,将初步核查结论《周口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情况一览表》(附件6)和书面材料一并上报市住建局建管科;市区建筑业施工企业直接将企业动态核查材料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管科。11月底前,市住建局对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初步结论在市住建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企业申诉。2018年12月31目前,完成2018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并将核查结论在局网站予以公布。
2、被核查企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承诺书》(附件1)、《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企业各项资质人员情况表》(附件3)、《三类人员汇总表》(附件4)、《特种作业人员信息记录表》(附件5);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原件;企业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人员近三个月社保发票和人员清单的原件;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近三个月的工伤保险发票和人员清单原件;近三年能反映资质标值的业绩资料原件;办公场所证明(使用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产籍证明;以租赁房屋作为办公场所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3、《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需单独提供;《企业各项资质人员情况表》(附件3)需根据企业具有资质情况,逐项填写,装订成册,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其他附件材料应按“法定代表人承诺书(附件1),中级以上职称人员证书、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证书、技术工人证书、社保发票及人员清单复印件,三类人员汇总表(附件4),特种作业人员信息记录表(附件5),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工伤保险发票及人员清单复印件、业绩资料复印件、办公场所证明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
四、动态考核结论
(一)建筑业企业按照《河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质理规定暨资质标准实施细细则》(豫建建〔2015〕49号)文件要求执行,符合资质标准的定为合格。
(二)具有下列情况中任意一项结论的既定为基本合格:
1、企业取得资质后3年,无结算收入、无业绩的;
2、近三年来,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黑名单”未到期的。
(三)建筑业企业具有下列情况中任意一项的结论既定为不合格:
1、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暨资质标准实施细则》(豫建建〔2015〕49号)要求,达不到标准要求的;
2、企业自取得资质3年以上,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3、其他未达到国家、省、市资质标准要求的。
五、工作要求
1、各县、市住建局要高度重视,指导各企业开展自查,组织开展好资质动态核查。
2、各企业应充分认识动态核查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填写企业信息,在规定的核查时间内,如实提供各项资料。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一票否决,直接认定动态核查不合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接受核查的企业,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3、为进一步加大我市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力度,本次动态核查将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体化平台监管一并考核。
建管科联系人:陈险峰8273726
城建科联系人:王占威8273722
附件:周口资质动态核查表格
1、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企业各项资质人员情况表
4、三类人员汇总表
5、特种作业人员信息记录表
6、周口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情况一览表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