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原阳县“4·18”事故的通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8日17时左右,原阳县盛和府建筑工地在整理工地土方时,发生一起压埋窒息事故,造成四名儿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85.4149万元。事故直接原因:土方转运车驾驶员违章操作,致使在卸土坑处玩耍的儿童被重型自卸车倾泻的土方压埋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这起事故的发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事故发生以后,住建部、省政府多位领导先后作出批示和指示,要求认真调查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格追究责任,在全省建筑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治理,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为认真贯彻领导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整改,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形势平稳,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事故教训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树立底线思维,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处理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之间的关系,重视集中复工复产风险高度聚集的新情况,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抓紧抓牢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迅速行动,有序推动专项整治行动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的重要行动,是促进全省城乡建设安全保障水平提升的重要机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迅速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研究拟定具体落实方案,对任务和措施进行实化细化;要层层组织动员部署,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推动整治行动落细落小落实,扎实推进城乡建设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以案促改,立即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集中治理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原阳县“4·18”事故教训,提高对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高风险性、复杂性的认识,对暴露出来的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机制不完善、安全监管执法不到位等深层次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警钟长鸣。各级住建部门要结合全省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抓紧组织实施,切实保障落实。重点开展“四查”,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紧盯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等“三个关键人”;二查建设工程合规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工程项目审批手续,以及违反建筑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查建设工地及周边安全情况;四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情况。对发现的隐患,要实行台账管理,边查边改、立整立改,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整改到位,从源头杜绝事故发生。全面排查疫情隔离场所、开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房屋质量安全情况,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农村建房施工管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群众建房的安全意识。
四、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形成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持续加大监督执法和查处问责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书面责令整改并跟踪落实,对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坚决责令停工整改,同时对企业及项目依法及时启动安全条件复核程序,项目通过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前不得复工,企业通过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前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安全生产。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要坚持原则、动真碰硬,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体现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查处案例对行业安全的警示教育和规范引导作用。对发生的事故要依法、及时、准确报告,同时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按照住建部门行业管理职能,及时启动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在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安全条件复核、事故调查处理等方面,对于涉及我厅管辖权内资质资格、安全证照等处罚事项的要及时提请我厅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