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延续审查意见的公示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3】106号)要求,我厅对近期申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延续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予以公示。请有关主管部门及时通知企业查阅。
公示时间为: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9月4日。如对企业申报情况及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邮编:450046
联系电话:0371-66257329
附件:2015年第三批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延续审核情况汇总表 文件下载:链接: http://pan.baidu.com/s/1eQJbnZc 密码: ewiy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