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河南省建筑工程造价专家库”通过人员名单的通知
豫建设标〔2016〕8号
各省直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各有关人员:
为加强工程造价行业管理,更好地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筹建“河南省建筑工程造价专家库”的通知(豫建设标〔2015〕37号)及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关于“河南省建筑工程造价专家库”初审通过人员名单的公示(豫建标定〔2015〕48号)文件精神和公示反馈情况,现将“河南省建筑工程造价专家库”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点击查看):河南省建筑工程造价专家库通过人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