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年第二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hngcjs.hnjs.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3月14日至2016年3月24日。
公示期内,如申请机构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填写《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诉补充材料备案表》并附带相关陈述补充材料报送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大厅。同时,也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
联系电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0371-68080727;
政务服务大厅,0371-66257329;
监督举报电话:68080870。
邮政编码:450046。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