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第一批河南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县、区)认定名单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发展改革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7〕153号)文件要求,大力推进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依据《河南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区管理办法》(豫建科(2017)36号),省厅组织专家进行了会议评审,拟将安阳等4个示范城市(县、区)列入第一批河南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认定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18年2月8日—2月13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书面告知,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电话:0371-68080802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