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等系统开发建设工作的通知
豫建〔2018〕19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林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厅文〔2018〕18号)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等系统开发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合目前我省部分省辖市已完成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系统开发建设的工作实际,经厅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两个事项办理系统由省厅统一开发建设,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报告、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和备案等事项(详见附件)办理系统,省厅不再统一开发建设,由承办的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林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自行开发建设或依托当地政务服务网开发建设。
二、根据省委、省政府“一网通办”工作要求,“一网”指河南政务服务网,“一网通办”是指企业和群众在办理各级审批服务事项时,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可以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一次登录、全网通办”,政府部门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获取信息、在线办理,企业和群众可以在线查询办理进度、获取办理结果。请各地按照工作要求,做好事项办理系统与省政务服务网的互联互通。
三、做好有关事项办理系统开发建设,及时实现与省政务服务网互联互通,是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放管服”工作要求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也是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重要抓手,请各地结合实际,与当地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工作负责部门做好沟通对接,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工作目标按时完成。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