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精神,为便于各地、各单位及早合理安排工作,现将2019年清明节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