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千峰等19名同志职称申报评审材料造假行为的通报
豫人社办【2019】2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安钢集团、安彩高科、许继集团、平高集团,有关行业协会:
在2018年度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张千峰等19名同志存在伪造科学技术进步奖、职称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等行为,性质恶劣,严重干扰了正常的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这些职称申报评审中造假行为,暴露了用人单位在管理上的漏洞和民主监督的缺失。为严肃职称评审纪律,进一步推动职称征信体系建设,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确保我省职称申报评审的客观公正,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3】18号),对以上违纪违规行为做出以下处理:
一、对张千峰等19同志予以全省通报,三年内(2019、2020、2021年)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二、用人单位就职称申报评审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报告于2019年4月底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督导太康县水利局、扶沟县水利局和河南中州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进行自查自纠。今后再出现此类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停止该单位2年职称申报工作,并追究单位主体责任。
三、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的主管单位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积极推进诚信职称建设,不断净化职称申报评审环境,进一步确保职称申报评审的公平公正。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