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现场人工核查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现场人工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人工核查时间
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16日。
二、现场人工核查范围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考生;
3、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考生;
4、撤回承诺申请的考生。
三、现场人工核查须携带的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一式三份,同时U盘报送电子版;
2、《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6、申请免试的考生还需携带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7、其他相应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地点
南阳市工业南路719号,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404房间),电话:63139970。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2、由报考所在工作单位统一组织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