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现场核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做好我市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现场核查工作,根据省《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1〕163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现场核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考生;
3、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考生;
4、撤回承诺申请的考生。
二、现场人工核查时间:
2021年7月12日至7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期间进行。
三、现场人工核查时考生须提交材料:
1、《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核查通过人员汇总审批表》(2份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word格式;
2、《资格考试报名表》(2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主管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1份);
6、申请增项的考生,除提供材料12345外,还需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申请免试的考生,除提供材料12345外,还需提供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现场人工核查地点:
安阳市市民之家西三楼服务大厅29、30号窗口。
五、注意事项:
1、参加核查人员以企业为单位集中办理,每家企业一名工作人员到现场办理。
2、参加核查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维护现场秩序。
3、联系电话:(0372)5389220、5389217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