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平顶山市一级建造师现场资格核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企业及建筑行业专技人员:
为做好我市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1〕163号)精神,现将我市本次报考现场人工资格核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核查时间
2021年7月7日至7月15日
二、现场核查地址
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建设大厦13楼1308房间,联系电话:0375-2633637)
三、现场核查需提交材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免二科的考生需提供);
5.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免二科的相关考生需提供,并在工作经历证明中说明聘任情况);
6.主管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注明工作年限和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