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暂停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市承接工程的通知
文号:郑清欠〔2016〕5号郑州市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市)、上街区建设局,郑东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航空港区建设局,委机关相关处室、二级机构,各相关单位:
由河南仁信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未来滨河小区、宏光协和城邦D区项目,因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劳务分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个人,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违法分包等,已致拖欠农民工工资,该项目劳务人员先后到省市有关部门堵门、上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依据建设部《关于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建市【2006】209号)和郑州市《关于对严重拖欠和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单位制裁的通知》(郑清欠【2005】1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对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出以下处理。
1.即日起暂停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郑承接新的工程项目,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责令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所有在郑施工的工程项目全面停工整顿。
2.建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暂停该公司在河南省承接工程项目,并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该公司做出进一步的处理。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