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应用的通知
安住建〔2016〕216号
各工程建设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加快我市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豫建建〔2015〕1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从即日起,我市新建项目立项登记、中标登记、施工图审查审核、合同备案、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全过程要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和现场申报同时进行,未通过监管平台进行申报的不得进入下一步程序。监管平台上通过审核后,需到相应窗口核对原件或提供其他所需资料。
2.按照《通知》(豫建建〔2015〕17号)要求,凡在2015年5月1日(以施工合同为准)以后开工建设的,尚未竣工的项目,应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在监管平台上进行补录。
3.项目建设单位需向河南省智能建筑协会购买用户加密锁,加密锁为100元/企业(加密锁20元,系统服务费80元/年)。购买加密锁后,建设单位加密锁需经其单位注册地建筑主管部门解锁后,登录监管平台,按照用户手册中的申报流程和提示进行申报。
4.外省建筑业企业进安承揽业务的,需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规定,通过监管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5.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测等单位尚未录入或完善企业和从业人员数据库的,应尽快联系河南智能建筑协会购买用户锁,录入企业和从业人员相关信息,避免影响企业的业务开展和监管平台的正常使用。
6.相关规定请登录监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下载查看《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建〔2015〕81号)、《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应用的通知》(豫建〔2015〕121号)等文件。
联系人:杨红菊5105033
河南省智能建筑协会服务电话:0371-55677261/18339806229
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