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各办事大厅业务调整的通告
- 关于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各办事大厅业务调整的通告 根据上级有关机构改革要求,为方便参保群众办理社保业务,自7月5日起,郑州市社会保险办事大厅(伏牛路大厅)不再负责经办企业及其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的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含申报登记、关系变更、转移接续、待遇申报等),请各用人单位和参保群众到就近的社会保险分局办理上述业务,也可通过企业客户端(UKey)、手机APP等办理相关业务,详情请登录郑州市社会保险局网站或关注郑州社会保险微信公众号...
- 2017-07-05 11:25:16
- 关于开展2016年社会保险年检工作的通知
-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 关于开展2016年社会保险年检工作的通知(郑社保[2016]19号) 各参保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6年社会保险年检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5年12月31日前全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 二、受理时间 2016年4月5日2016年5月20日 三、办理流程 各参保单位应...
- 2017-04-07 21:21:05
- 河南省社会保险费改由地税征收政策解读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省政府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7年1月1日起,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商...
- 2016-12-14 16:46:45
- 河南省关于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省政府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7年1月1日起,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商...
- 2016-12-14 16:46:23
- 河南省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省政府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7年1月1日起,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商...
- 2016-12-14 16:30:59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的通知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省政府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7年1月1日起,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 2016-12-14 14:56:45
- 河南省社保费改由地方税务征收具体办法
- 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局机关统一征收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将核定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缴费额传递给地方税务机关,作为地方税务机关据实征收的依据。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政策规定依法自行申报,地方税务机关据实征收;单位职工应缴费额,由地方税务机关委托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政策规定代扣代缴,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地方税务机关足额缴纳;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费额,在规定时...
- 2016-12-14 14:54:38
- 河南省社保费改由地方税务征收
- 河南省社保费改由地方税务征收。自2017年1月1日起,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商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局机关统一征收。地方税务机关依法履行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申报征收、清欠、检查和处罚等职责。
- 2016-12-14 14:54:03
-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停止办理2016年社会保险补检工作通知
-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停止办理2016年社会保险补检工作通知.郑州市社会保险局2016年社会保险年检补检工作将于10月14日结束,目前还未完成年检的各参保单位,可登陆微信预约平台(微信号:zzsbvfw)排号预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年检申报业务。
- 2016-09-29 15:5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