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缴费工资申报时间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2018年缴费工资申报工作自4月8日全面启动以来,绝大部分参保单位已经按规定完成申报工作,但还有部分参保单位未能及时申报。缴费工资申报工作涉及广大参保单位和职工切身利益,为保证参保单位和职工在今年7月份正常启用新的缴费工资,经研究,决定把6月份网上申报开始时间提前至2018年6月1日,结束时间延长至2018年6月15日。请未完成缴费工资申报的参保单位及时进行网上申报,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工资申报工作,如未按规定完成此项申报的,参保单位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劳务派遣类企业应当在注册地分局申报窗口进行现场申报,同时核定工伤保险综合费率。
在前期网上审核中发现部分参保单位未按规定上传申报资料,影响审核效率,现对参保单位上传电子档案内容再次明确:
一、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部门批准成立文件);
2、2017年度财务年报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或者期间费用明细表、现金流量表、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等三项经费明细表可以明确反映申报工资总额的材料);
3、经办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二、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1、上传电子资料除拍照的身份证(社保卡)原件、营业执照(其他批准成立文件)原件等以外的任何资料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2、参保单位因特殊情况所填写的各类情况说明(如险种在其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参保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构成说明等)也应拍照上传;
3、上传的电子档案大小应控制在每张50-500K,必须为JPG/JPEG格式。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