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参保单位通过电子邮件办理人员增加、减少社保业务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郑州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举措》的落实工作,根据全市各社会保险办事大厅已暂停线下现场业务受理的实际情况,考虑到由于尚未办理UKey或者尚未升级UKey,导致部分参保单位无法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办理社保业务的实际困难,我中心决定开通电子邮件办理人员增减业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无法通过UKey办理业务的参保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办理人员增加、减少业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增减除外、灵活就业人员增减除外),其他业务暂不办理。
二、参保单位请按照参保地或注册地发送电子邮件到对应分中心的电子邮箱,同一笔业务不要发送到多个电子邮箱,也不要发送多次。
三、为便于业务办理、文件检索以及后期归档,请严格按照附件的业务规范提交资料。如提交的资料不符合业务规范,将不予办理。
四、请参保单位在业务经办期内发送电子邮件,超出经办期新发送或者补发的资料均不予办理。
五、各分中心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请见附件。
附件:点击下载此文件
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业务资料规范
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