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濮阳地标置业有限公司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豫建办房函〔2020〕3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经查,濮阳地标置业有限公司在申报晋升房地产二级开发资质过程中存在业绩造假行为。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服务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19〕3号)等规定,决定对濮阳地标置业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自通报之日起一年内不予受理其资质晋升申请。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