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通报(郑建文〔2017〕17号)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因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造成社会不稳定事件的通报。
对商丘市惠民建设劳务有限公司、深圳市黎源欣业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自贡市龙腾建筑安装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等3家劳务企业,在拖欠问题未解决前,停止在郑承接工程,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不良记录时间自2017年2月至2020年1月)。不良行为记录未解除以前,省内企业不得在郑承接新的工程,省外企业除不得在郑承接新的工程外,建议省厅取消其进豫承接工程资格。
通报:郑建文〔2017〕17号通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