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南利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处理意见告知书
河南利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于2016年3月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两项资质过程中,提供的张慧强职称证书、公司社保缴纳情况证明、煤炭工业郑州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张慧强解聘证明等材料弄虚作假,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许可的行为。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两项资质,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尤玉见记入失信黑名单,将处理结果在全省进行通报,自通报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受理你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
因自2016年8月起,你公司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且通过我厅政务平台系统内查询到的你公司联系人李晓晓、法定代表人尤玉见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无法联系。现通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告送达处理意见,如对上述处理意见不服,你公司可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河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7年10月24日
河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备注:通过全国工商信息系统查询,2016年4月12日河南利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河南中港能源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