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对南阳建工集团项目经理吕永廷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处罚通报
全县各施工、监理单位:
南阳建工集团项目经理吕永廷,在组织实施淇县金湖国际项目4-6号楼建设过程中,未按照合同约定到岗履职等违规行为,根据《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项目经理吕永廷记3分处罚并予以全县通报。
鹤壁市住建局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