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林州市二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进行处罚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由林州市二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安阳市中州花都项目,近几年以来,多次发生围堵省、市政府等恶性群体上访事件,给我市的社会稳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文件“第十条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第十二条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等相关要求,为规范安阳市建筑市场秩序,经研究决定对林州市二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市场行为进行处罚。
一、责令该公司在安所有工地立即停工整改,暂停办理在安所有工地的施工监管手续,网上曝光其拖欠行为,列入行业黑名单。
二、暂停办理林州市二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来安投标备案手续取消该公司所有在安工地的评优资格,驱逐出安阳建筑市场。
三、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并上报省清欠办、省住建厅备案,如需解除另行下文通知。
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