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广州万裕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7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建办市函﹝2019﹞74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经查,广州万裕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5家建设工程企业在资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衡水宏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申报资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规定,决定对广州万裕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7家建设工程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并将其不良行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布。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不受理上述企业相应行政许可申请。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