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缓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通知
公消办〔2015〕8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
12月19日至20日举行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公安部共同组织的全国首次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社会高度关注。为了全力做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组织工作,同时鉴于国务院审改办正在研究制定地方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请各总队协调本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暂缓开展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启动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的时间另行通知。
公安部消防局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