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候选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公示
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6]7号)要求,经自下而上推荐、部普法领导小组审核,部普法办拟定了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候选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荐名单。
按照全国普法办的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3月18日-24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向部普法办(法规司)反映。
联系电话:010-58933742(传真)
住房城乡建设部普法办公室
2016年3月18日
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候选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荐名单
候选先进单位2个:
1.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法规处
2.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法规处
候选先进个人3名:
1.方怀南(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2.刘永丽(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法规科技外事处处长)
3.吴承敏(海南省海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