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hngcjs.hnjs.gov.cn/)予以公示。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查询。
公示时间为:2016年3月29日至2016年4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申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邮编:450046
电话:0371-66257329
二0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