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第三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3月30日至2016年4月13日。各企业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进行申诉,并将申诉材料上报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大厅。
公示期内,申报企业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以便进行核查。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
邮政编码:450046
联系电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新蒲大厦1705室)0371-68080835
政务服务大厅(新蒲大厦405室)0371-66257329
监督举报电话:68080870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