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2016年第十四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的通知
建市资函[2016]90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审核,现批准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勘察设计院等22家单位工程设计资质延续,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未予批准的单位可登录我部网站(www.mohurd.gov.cn),点击“办事大厅”中“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附件:点击下载此文件
1.工程设计资质延续核准名单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核准名单
3.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核准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