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河南烨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6家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河南烨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6家建筑业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初步审查意见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1月9日(10个工作日)。各企业若对初步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凡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申请企业隐瞒有关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所申报资质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企业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如有异议,请将申诉备案表交至市建筑业管理处建筑企业管理科,电话:0393-6665029。
附:点击下载此文件
1.濮阳市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表(2016年第四批专家评审).xls
2.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诉、补充)备案表.xls
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