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第二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河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暨资质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建建[2015]49号)及《关于明确南阳市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程序及相关事项的通知》(宛建建[2016]3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我委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初步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17年2月4日至2017年2月16日)。审查意见为不通过的,企业应当在公示期内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递交至南阳市住建委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资质受理窗口。
公示期内,有关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对于企业弄虚作假的,依照相关规定二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举报电话:0377-61387553
地址:南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住建委资质受理窗口
2017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