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7年第一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审查意见的公示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处室审核,对受理申报的l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延续审查意见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4月11日至2017年4月24日。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查阅。公示期内,发现所公示申报资质企业有问题的可以反映举报。举报或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我厅对反映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保密。上述单位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进行陈诉,陈诉材料请于2017年4月24日前上报到我厅政务服务大厅,逾期不再受理。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咨询。
联系人:葛海帅
电话:0371-68080837
联系单位: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察室
联系电话:0371-68080870
政务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371-66255529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29号邮政编码:450046
附件:2017年第一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审查意见汇总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