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第六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延续的通知
豫建资质〔2017〕13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和资质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建设标〔2014〕60号)的有关规定,由企业申请,经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审查并公示,现核准“河南黄淮学院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3家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申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