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我处对鹤壁市金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9日。各企业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进行申诉,并将申诉材料上报至市住建局建管处(410室,联系电话3386029),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申诉资料,未按时申诉者下次重新申报。申报企业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以便进行核查。
监督举报电话:0392-3386021,3386030
鹤壁市住建局
2018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