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甲级资质延续审查意见的公示(2019年第三批)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企业申报,我厅组织专家对受理的9家企业申报的12项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延续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予以公示。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查阅。
公示时间为:2019年3月27日至2019年4月10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以提供书面陈诉材料,陈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在2019年4月10日前上报到我厅政务服务大厅,逾期没有陈述的,视为放弃陈述,将不再受理。如对公示申报资质单位有异议的,均可举报或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我厅对反映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保密。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咨询。
专家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资质申报系统→资质管理→勘察设计资质申报→公示意见查看
联系单位: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0371-68080837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0371-66255529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89号河南建设大厦
邮政编码:451464
附件:2019年第三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审查意见(甲级延续)
日期:2019/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