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上半年建设工程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典型案例情况通报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单位,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建设工程领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问题的处理力度,其中市本级妥善解决拖欠问题达到275起。在解决拖欠信访案件中,多数涉案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能够积极配合有关监管部门做好纠纷调解和工资支付工作,未造成更严重的不良后果。但仍有少数施工企业不能认真履行拖欠主体责任,不积极主动配合调解,致使拖欠问题久拖不决,造成比较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为切实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局面,进一步做好我市建设工程领域治欠保支工作,现通报4起典型案例及处理意见,具体如下:
一、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建设”)在配合监管部门解决其承包的“和昌林与城二号院”项目拖欠蔡守永等班组工资问题中,拒不承担拖欠主体责任,致使蔡守永等人反复上访,严重影响正常办公秩序。
二、新纪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名福建省长乐市新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纪建工”)承揽的“中原区石羊寺城中村改造”等项目累计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案件20多起,主要原因是新纪建工对其工程劳务分包企业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设立专职人员,导致同一拖欠问题多人次重复上访。
三、河南建隆建筑安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隆建安”)在其承揽的“正商·百合里”项目中,不认真履行劳动用工管理主体责任,未对其劳务分包单位河南天佑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佑劳务”)实施有效监督,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处理该拖欠案件过程中,天佑劳务拒不配合调解,造成拖欠问题久拖不决。
四、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二局四公司”)承揽的“融侨悦澜庭”项目连续发生6起拖欠案件,在解决劳资纠纷过程中,中建二局四公司项目负责人不到场、不配合、不履职,造成拖欠问题不能及时妥善解决,导致农民工多次上访,并引发爬塔吊极端方式讨薪事件。
以上5家建筑施工企业不同程度违反了《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和《郑州市建筑市场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制度(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新纪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建隆建筑安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天佑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或改正不彻底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列入诚信“黑榜”。对涉嫌违法行为,将依法移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予以处罚。
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进一步深入开展劳务用工实名制自查自纠工作,规范劳务用工行为,全面落实好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各项制度,坚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019年6月24日